(一)使用账户
上海 可转债只能使用沪A股东账户;其他债券可使用沪A股东账户或沪封闭式基金账户
深圳 深A股东账户,国债还可使用深封闭式基金账户。
(二)交易单位
手,1手代表1000元面值债券 1手=10张
(三)申报数量
1手即10张或其整数倍,单笔最大数量上海不超过1万手(即10万张),深圳不超过10万手(即100万张)。
最小变动单位为沪市0.01元,深市0.001元。
(四)交易费用
只收取佣金,不收印花税。具体收费标准可参照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五)结算规则
可转债为全价交易、全价结算
其他所有债种都为净价交易、全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