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价定价时段确定参考价,参考价使用现行计算收市价的方法厘定,即由15:59:00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份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然后取其中位数,例子如下:
摄取 |
时间 |
按盘价(港元) |
第一个 |
15:59:00 |
131.50元 |
第二个 |
15:59:15 |
131.50元 |
第三个 |
15:59:30 |
131.40元 |
第四个 |
15:59:45 |
131.40元 |
第五个 |
16:00:00 |
131.30元 |
(2)输入买卖盘时段:价格限制定为参考价的±5%。价格在允许价格限制内的未完成买卖盘(即买盘等于或低于价格上限及卖盘等于或高于价格下限),包括卖空盘和庄家盘,将由持续交易时段自动转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所有此类买卖盘将会被系统视为竞价限价盘。
竞价盘及价格在参考价±5%范围内的竞价限价盘可由输入买卖盘时段起开始输入。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输入,而价格超出价格限制范围的竞价限价盘,将会被系统拒绝。
(3)不可取消时段及随即收市时段:价格限制范围将可再收紧,定于16:06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的最低沽盘价与最高买盘价之间。此价格限制在整个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期间将维持不变。
在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新输入的竞价限价盘价格必须在第二阶段价格限制范围之间,其间不得修改或取消买卖盘。
如果在16:06 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只有买盘或只有卖盘(或两者均无存在),或最低沽盘价(最高买盘价)高于(低于)参考价的±5%,则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价格限制将定为参考价的±5%(即与输入买卖盘时段相同)。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只可输入竞价盘(深港通投资者不适用)及竞价限价盘,而这两类买卖盘只可于16:01(输入买卖盘时段开始)开始输入。所有其他买卖盘类别如限价盘/增强限价盘/特别限价盘/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均不会受理。而港股通投资者可在参考价定价时段之后,采用“竞价限价盘”的申报方式参与收市竞价交易。
24个价位规则不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但9倍价格规则如常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输入的竞价限价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