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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教·分享】深交所投教 | 投资者服务热线专栏 第431期

作者: 深交所投教中心   时间: 2019-02-27

1.问:投资者拥有多个证券账户,能否同时参与可转债申购?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规定,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2.问:主板上市公司什么情况下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答: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第一节第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如预计公司本公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实现扭亏为盈;(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3.问:主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的发布时间有无具体要求?


答: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第一节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第一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半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第三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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