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交易所公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恒信东方,证券代码:300081)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
(一)股票种类:无变化,仍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由“恒信东方”变更为“ST恒信”。
(三)证券代码:无变化,仍为“300081”。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6年4月8日。
(五)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4月7日开市起停牌,2026年4月8日开市起复牌。
(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勿盲目投资!其他相关内容请及时关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网站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