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交易所公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朗源股份,股票代码:300175)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重要提示: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朗源股份”变更为“ST朗源”。
3、股票代码:无变化,仍为“300175”。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3月25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5年3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3月25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勿盲目投资!其他相关内容请及时关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网站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