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2023年1月修订)
尊敬的投资者:
兴业证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以下简称“投顾业务”)可能获取收益,但同时存在风险,可能会导致本金亏损。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向投资者告知如下信息及风险,请投资者在开通投顾业务及参与特定投资策略方案前认真阅读:
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兴业证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等规则及协议,充分了解投顾业务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投顾业务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投顾业务下述风险:
(1)投顾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存在因本公司试点资格被取消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风险。
(2)投顾业务存在投资风险,本公司并不保证接受委托投顾账户的最低收益或者一定盈利,投资者通过投顾业务进行投资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投顾业务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为其他投资者创造的收益并不构成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根据模型对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投资风险结果所做的概率分布分析,并非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过往业绩或模拟业绩,更不代表对未来收益预测或实际收益。兴业证券不以任何方式承诺收益或保本,投资者参与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资金亏损的风险,投资者不同时期参与投资可能获得不同收益或发生亏损。(3)投顾业务存在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投顾业务投资的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从而引起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收益水平发生变化的风险。
(4)投顾业务存在信用风险,主要指通过投顾业务投资的基金所持有的债权类或衍生品类等资产中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发生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恶意违约等情形,作为债权人的基金可能会损失投资收益及本金,从而对通过投顾业务投资相关基金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5)投顾业务存在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投顾业务所投资的相关基金清算机制、申赎安排、登记机构及托管人等相关主体资金划付效率、合作销售机构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信息技术系统等原因,以及当成份基金管理人因发生巨额赎回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投顾业务调仓或投资者在申请转出时,无法及时完成申购、赎回、转换及退出等操作,投资者面临的无法及时转出授权账户中的资产的风险。
(6)投顾业务存在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者指定账户遇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本公司无法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调仓并有效实施组合的风险,以及因投顾业务相关主体不能充分履行其法定及约定职责,导致相关法律纠纷、监管调查和处罚以及诉讼仲裁风险等情形。
(7)投顾业务存在监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投资者可能产生损失的风险。
(8)投顾业务存在合作机构违约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合作机构不能或不愿按照协议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投资者有可能遭受损失。
(9)投顾业务存在技术风险,由于产品交易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因此可能因为技术软件或系统故障、差错或其他不可预估的冲突,而影响基金投顾服务正常提供,甚至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
(10)投顾业务存在关联交易风险,组合策略可以投资于本公司关联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可能因从事关联交易被监管部门认为存在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投顾组合策略从事关联交易时可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的规定被限制相关权利的行使,进而可能影响投顾组合策略的投资收益。
(11)投顾业务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风险,投资者因投顾业务相关账户密码保管不善导致账户被他人盗用的风险,投资者未能如实说明自身信息导致本公司无法充分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反洗钱等义务的风险,投资者投顾业务账户资产过低或过高导致投资组合策略无法充分及时执行等风险。当成份基金包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性受限基金时,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转出授权账户中的资产。
3、投资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与单只基金不同,可能存在组合策略内的单只成份基金风险等级高于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的情况。
4、多元化或分散化投资无法确保盈利或抵御亏损。对于组合策略中选取的基金,请查阅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详细了解基金的特定风险。
5、本公司将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投资组合策略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匹配性意见,但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性意见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代表是对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6、本公司根据市场预测、资产配置等研究分析、风险控制要求等发起投顾组合成份基金调整,本公司每日对比投资者投顾账户与投顾组合各成份基金比例,根据偏离情况发起调仓,调仓可能会产生成本,本公司不保证调仓后投顾账户一定盈利。
7、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协议》规定定期披露投顾账户持仓、交易记录等信息,披露前投资者无法查询上述信息。
8、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受数据传输、资金划转等因素影响,投顾账户交易可能会延迟发起,可能会影响实际交易价格和资金到账时间。
9、投顾业务将收取投顾管理服务费,投顾管理服务费收取可能产生基金赎回费用并改变投顾账户比例,可能触发投顾账户调仓。
10、本公司将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选择基金产品及销售方式,但投顾业务所投资的基金产品中仍可能包含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方管理、托管或销售的基金产品。除投顾协议另有约定外,相关主体有权收取相应的管理、托管及销售等费用。投资者开通基金投顾服务即视为已经充分理解并同意投资顾问从事该等关联交易,以及充分理解并知悉其中潜在的利益冲突。
11、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中,投资顾问将按照协议对投资者授权账户行驶相应管理权,投资者无权自行或要求投资顾问申购、赎回、转换部分成份基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投资顾问的投资运作。
12、受基金账户开立失败、成份基金交易受限、合作机构异常或相关系统异常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影响,授权账户可能会出现交易失败的情形,成份基金的实际交易价格、交易费用和资金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差别,最终可能会影响授权账户内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资产净值、业绩表现、偏离情况等,投资者也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转出授权账户中的资产的风险。
13、因转入转出时间不同、成份基金交易限制、成份基金交易费用、组合调仓等原因,投资者授权账户内的基金投资组合与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对应的标准组合在资产配置比例、业绩表现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别,不同投资者持有的基金投资组合可能也存在差别。
14、因实际情况变化、业务需要或者与行业自律组织对基金投顾服务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不符时,兴业证券将适时修订风险揭示书的有关内容,并通过公司官网、移动终端、合作机构平台、短信等方式中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投资者。通知发布后,投资者继续使用兴业证券基金投顾服务的,视为接受该修订。
本风险揭示书仅包含投资者参与投顾业务可能涉及的部分风险及应知悉的若干重大事项,未穷尽列举投顾业务的所有风险及与投资者权益相关的一切事项。请投资者在完整阅读和理解投顾业务相关协议、规则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审慎决定参与投顾业务和选择投资组合策略。当投资者认为投顾业务或相关投资组合策略不符合自身投资需求等情况时,投资者有权随时调整投资组合策略或终止投资顾问服务。
特别提示:投资者应签署本风险揭示书,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接受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
(个人签字/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