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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投教专题系列——“新三板乌龙指”风险案例

时间: 2017-03-29

◆案例概述

2017年3月9日上午10点58分左右,开盘后一直没有成交的宁波水表(834980)突然出现两笔1970元/股的协议成交,共买入2000股,合计成交394万元。随后价格又回到正常水平,这一交易也使得这只股票上午成交均价攀升到了800元。3月10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告称,宁波水表现异常价格系投资者误操作,此次异常交易的成交结果依法有效。买卖双方如对交易结果有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案例分析

3月10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告显示,3月9日,新三板创新层协议转让股票“宁波水表”(830980)发生两笔1970元/股的交易,较前收盘价21.91元/股大幅上涨;此次异常价格成交系投资者误操作所致。股转系统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认定此次异常交易的成交结果有效。

据历史数据显示,没有涨跌停制度的新三板“乌龙指”频发。新三板挂牌公司明利仓储、文正股份、兰亭科技、沃捷传媒等均发生过类似的误操作。新三板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与竞价交易最大的不同在于:协议转让下,买卖双方可以任意价格成交,采取买卖自愿原则。单只股票在一个时点上可以有非常多的成交价格,单笔成交价格很难反映个股的公允估值。

◆投资者提醒

由于新三板协议转让交易规则与主板竞价交易存在较大差异,参与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需要更加关注新三板风险,仔细了解相关业务制度、审慎投资、谨慎操作。此外,为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3月27日起,全国股转系统将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具体规定如下:

1、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无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兴业证券特别提示: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充分掌握交易规则及投资知识,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充分知晓市场风险,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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