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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投资者准入条件

时间: 2017-12-28
具备下列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港股通交易:
(一)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在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个人投资者申请参与港股通业务时,需本人参与并通过我司规定的《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问卷》(请见附件一),并签名确认。只有测试得分高于或等于80分的投资者,方可申请港股通交易;测试得分低于80分的投资者,理财顾问应对其进行港股通业务讲解直至其理解、掌握港股通业务知识和可能性风险,直至《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问卷》得分不低于80分。
(三)个人投资者申请参与港股通业务时,需通过我司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只有测评结果在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港股通交易申请;未达到要求的投资者,说明其风险承受能力偏低,不适合参与港股通业务。
(四)申请参与港股通业务的投资者,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从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投资者在申请港股通业务时,可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近两个月信用报告或者其他信用文件增加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