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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业务受理流程

时间: 2017-12-29
港股通业务受理流程
(一)现场申请意向受理阶段
现场申请港股通业务时,意向受理阶段,分支机构业务岗对风险等级在C3-稳健型(含)以上的有港股通开户意向的投资者做好事前投资者教育,详细介绍港股通业务相关知识,并揭示风险。不可向风险等级或投资目标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港股通业务。与投资者充分沟通时,应了解投资者具体情况。组织意向客户参与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具体流程包括:
1.分支机构港股通业务岗在受理客户提出的港股通业务申请前,应认真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情况,向客户详细介绍港股通业务及揭示业务风险,履行以下告知义务:
(1)港股通业务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
(2)向客户提示香港股票市场与内地市场的差异,并向客户就可能的投资风险进行揭示;
(3)讲解港股通的业务规则、业务流程和合同条款;
(4)告知客户将投资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带来法律诉讼风险,提示客户妥善保管纸质凭证(如有)、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
港股通业务岗应与客户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充分了解客户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和信用记录等信息。
2.分支机构港股通业务岗组织意向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客户需完整学习相关交易规则,了解业务交易机制及买卖类型,最终通过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才能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的签署。
(二)客户身份及材料审核
1.港股通业务岗在受理港股通现场申请时,应要求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客户填写《业务申请表》、提交有关的申请材料。业务岗需对客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指导客户填写相关申请文件。
2.现场客户填写完成后,分支机构港股通业务岗对客户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
业务岗具体审查要求包括:
(1)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2)客户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3)客户提交的《业务申请表》的内容是否填写准确、完整;
(4)客户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业务岗应验证客户申请材料的原件,并确保所有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客户提交的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港股通业务岗应及时联系客户,并要求其及时补齐或者重新提交。
(三)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适当性评估时应对个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评估其是否适合参与港股通交易,具体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标准及流程参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
(四)风险测评与风险揭示
现场客户资质审核与评级完成后,须进行风险测评及风险揭示。公司根据制定的风险测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向投资者详细讲解合同条款,向客户充分揭示港股通业务的风险。
风险测评及风险揭示具体流程包括:
(1)查询现场客户已有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在‘C3-稳健型’及以上的,方可继续办理。
(2)对于符合客户申请基本条件的,港股通业务岗应向客户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等内容。对于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婉言拒绝其申请并做出解释。
(五)港股通业务相关知识培训
风险测评及风险揭示完成后,分支机构应对客户进行港股通业务相关知识、交易规则等方面的培训,作为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的指标之一,投资者应掌握外汇基本知识、港股通业务基本知识,并知悉港股通业务的各项可能风险,并参加由总部统一出题的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
(六)委托协议签署
通过公司港股通知识测评的客户,方可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的签署。
协议签署具体流程包括:
1.分支机构人员向客户讲解《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条款、并向客户进行风险揭示,讲解《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条款。
2.在客户完全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条款后,客户继续办理业务的,分支机构人员指导客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上进行签字确认。
3.分支机构审核无误后,由受理人员根据《业务申请表》等相关协议在操作系统中为其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并由总部运营管理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
4.业务协议原件一份由分支机构留档保存,另一份由客户保管。
(七)申请资料归档保存
对于客户的纸制版申请资料,分支机构保证客户填写的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性;经审核后,通过系统扫描客户资料并保存在系统内,实物文档及时归档保存。
分支机构将客户资料进行归档,归档前认真核对文本资料及电子资料的一致性;将港股通业务资料,与普通交易业务档案统一保管。
《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由经纪业务总部统一制定标准化合同文本,由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进行印制和日常管理。分支机构由指定的人员领取和保管《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并设立《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专项登记本。各分支机构必须每日将己签订的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与其他资料一起入档,保存时间不少于20年。
(八)自助业务办理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终端,如:网上交易终端、手机交易终端等自助办理申请时,需要通过账号(如,资金账号、股东账号等)及密码等身份认证并登入系统办理。在自助业务办理过程中,系统自动对客户资产、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港股通知识测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是否满足港股通开户要求,如满足的,在客户发出开通港股通权限指令,并签署电子版《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后,系统自动为其办理。